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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男子盧洪樹利用自己開辦的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虛構外地來京農民工培訓信息,騙領政府下撥的補貼款76萬餘元用於個人購房。昨天記者獲悉,市一中院以詐騙罪判處盧洪樹有期徒刑10年。
  54歲的盧洪樹出資成立了北京市石景山區紅順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紅順學校),並任法定代表人,該學校的主要業務是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據瞭解,紅順學校屬於本市培訓示範學校之一,按照財政補貼政策,每培訓合格一個人財政資金給予學校400元補貼。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7、8月間,紅順學校和北京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幫助該公司培訓外地來京農民工。盧洪樹所在的紅順學校先完成了第一批1197名外地來京農民工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2007年10月,盧洪樹利用勞務公司提供的第二批外地來京農民工身份信息,虛構外地來京農民工參加培訓、考試的事實,向北京市石景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供虛假的學員簽名花名冊等申報材料,於2010年10月騙領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撥的培訓補貼款76萬餘元。盧洪樹將所得的補貼款取現後用於個人消費。
  2013年5月7日,盧洪樹被石景山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查獲,贓款均未起獲。經過審理,石景山法院認為,盧洪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國有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並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一審宣判後,盧洪樹提出上訴。
  經過審理,市一中院於8月29日終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司法建議
  社保部門存漏洞
  檢方表示,紅順培訓學校對外來農民工的培訓工種為計算機調試,但其硬件根本不具備必需的計算機設備,其能成為定點培訓機構,體現出社保部門對培訓學校資質的審查上存在漏洞。此外,紅順學校順利申報並獲批補貼款項,巡視檢查機制存在嚴重缺失。同時,財政部對資金使用情況的審查上不嚴謹,致使檢查流於形式,沒有發現本應當發現的問題。  (原標題:培訓學校負責人騙補貼7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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